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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催债”海南省政府背后:一位民营企业家的讨债困境

鑫普汇信息网2024-11-08 14:55:03母婴7
458.vip_开元官方  来源:中国法事网  (采编员:吴明乐)10月1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  这对于深

  来源:中国法事网

  (采编员:吴明乐 )10月1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

  这对于深受巨额拖欠之苦的浙江中汇股东们而言,如同久旱逢甘霖。

  《意见》发布后,他们持续多日到中科建设总公司(下称“中科建”)上海总部讨债维权,但推进依然艰难。

  这已经是他们第四次上访追讨中科建拖欠的20多亿股权转让款。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他们曾经9次给中科院旗下单位发催款函,4次上访维权,多次联系中科院行政管理局部门负责人,均未果。

  因中科建长期的巨额拖欠,浙江中汇无法偿还合作伙伴、供应商以及银行的债务,因而形成多头三角债,深陷30多起诉讼。浙江中汇及其控股股东老韩几乎所有资产均已被抵押、查封、冻结,企业因被拖欠账款而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经营。

  这位在商海沉浮多年的企业家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的企业有一天会因国有单位长期拖欠而陷于绝境。

  老韩的遭遇是当前大型央国企拖欠中小民营企业账款导致经营困境的一个缩影。当企业的经营难以为继,其连锁反应将是三角债、裁员和倒闭,背后连接的是社会稳定。

  中央决策层对老韩们的处境一直高度重视。早在去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

  一年之后,政策再度加码。此次中办、国办印发《意见》要求,要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制度机制,并加强执法监督。督促国有企业规范和优化支付管理制度。

  “在这样的政策大背景下,一个民营企业讨债维权为什么还这么艰难?”

  这是老韩始终想不明白的,也是他所代表的民企之问。

  转让

  老韩与中科建的交集源于曾被寄予厚望的海南和海口省市两级重点项目——海口湾葫芦岛项目。

  这是一个在海口市政府的主导下,在海口湾进行围填海造地而形成的离岸小型岛屿。按国际化视野打造地标式建筑——一个集七星级灯塔酒店、免税购物中心、国际游艇俱乐部、国际会议中心、世界贸易中心为一体的综合体,总投资110亿元。

  宁波商人老韩成为该项目的一级开发合作商。“那时候,政府有关负责人对我说,政府没有钱,整个工程由我来垫资施工建设和管理。”老韩看好国际旅游岛的未来,雄心勃勃地押上了全部身家。

  在垫资完成项目的吹填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之后,老韩成立的海南中汇(宏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海南中汇宏基”)通过招拍挂程序拍下了该地块,并支付土地出让金。

  在老韩拍下葫芦岛地块后,项目的规划却一直批不下来。老韩“控诉”道,“他们千方百计把我招引过来,围填海工程我给垫资做完了,我交的土地款他们也收了,然后工程款不付,规划不批,不让开发建设。这个项目从2011年到2017年六年时间只能停滞。”

  因此,当直属中科院的中科建找上门来合作时,老韩很快答应了。他需要一个背景强大的合作伙伴。当时的中科建系中科院行政管理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总部设于上海。

  2017年3月,中科院的全资公司中科建下属的中科金控资本管理公司(下称“中科金控”)作为战略投资人,拟利用中科建设及中科院的行业资源,投资开发建设葫芦岛项目。中科金控承债式受让海南中汇宏基持有的葫芦岛项目公司80%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19.2亿元,以及承担债务约17亿元。“中科金控陆续支付了一半,还有一半未支付。”老韩说。

  股权转让后,中科建变成了葫芦岛项目持股80%的大股东,老韩和其他股东仍持有20%股权。彼时,股东们对项目的未来充满期待,更是未曾想过中科建未付的10多亿余款会一直拖欠至今。

  而即使是中科建接手之后,项目的推进依然艰难。2018年下半年,中科建重新出了新的方案,但规划还是没有批下,项目被迫停滞不前。

  2020年10月,因沉重的债务问题陷入经营困境的中科建宣布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作为债权人的浙江中汇股东们也开启了漫长而艰难的讨债之路。

  讨债

  在中科建进入破产重组之后,老韩很长时间无法联系上其主要负责人顾玮国。顾玮国最新的消息是,2023年底,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中科院行管局局长顾全、中科院行管局党委书记严庆也先后被免职。而行管局新的接任者老韩始终联系不上,“要不就是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要不就是直接把我拉黑。”

  期间,他曾9次给中科建发催款函,没有任何回应。

  因长时间找不到负责人,也得不到回应,沟通的渠道被切断,老韩和股东们陷入了焦虑。

  2021年12月1日,上海三中院裁定批准中科建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2年12月8日,上海三中院经审查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报告》,裁定确认中科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中科建通过重整程序成功化解了逾800亿元债务。

  中科建破产重组的接盘者是破产重整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国民信托。海南中汇宏基和浙江中汇被列为第三批债权人,破产重整管理人确认了他们的债权(截至2020年),包括本金和利息共20多亿元。

  但老韩的债权并未在此次重整中解决。他去找中科建的破产重组管理人,也找了中科金控。“管理人说,破产重组的是中科建,其下级公司中科金控并没有破产,让我去找中科院行政管理局要。而中科金控又让我去找国民信托要。那么,这个钱我到底应该管谁要呢?”

  无奈之下,2023年9月11日,浙江中汇的股东们到中科建上海总部上访。

  “上海警方召集我们和中科建、国民信托相关负责人开了个协调会。无论是中科建还是国民信托都是认账的,但关键是要还钱啊,为什么没人管还钱这个事呢?”

  这次协调会之后,中科建在2023年9月20日向中科院打了报告汇报相关情况,报告中确认了尚未支付的股权款和孳息。报告称,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时,中科金控系中科建设100%持股,而中科建设系中科院行管局100%持股,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老股东才愿意将项目公司股权予以转让。

  但之后并无下文。

  正是在中科建向中科院汇报的同一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国常会要求,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连环套”,央企国企要带头偿还。

  在此之前,中央有关部门已连续发文强调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

  但即使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老韩的讨债之路依然举步维艰。

  “在中央对清欠问题高度重视,密集出台了这么多政策的情况下,中科建向中科院有关部门的报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老韩不敢相信。

  2023年11月,浙江中汇的股东们再次到上海上访。彼时,中科建的办公地已经人去楼空。2024年初,被逼入绝境的股东们一起到中科院上访,找中科建的直管部门反应情况,但依然无果。

  他们心理感到无限的酸楚。“太难了!一个国有单位,拖欠我几十个亿,相关负责人或失联或不予回应或把我拉黑,我穷尽一切办法得不到回应。作为一个老百姓,我除了上访还能怎么办呢?”老韩说。

  在他看来,“无论如何,他们不应切断所有的沟通渠道。”

  直至近期中科建重组后新的负责人到位,浙江中汇的股东们希望这能带来新的转机。

  中科建一位负责人最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买葫芦岛项目公司的股权,是为了买这个公司的资产,但现在岛被拆了,资产已经灭失,什么时候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只能等政府的赔偿落实到位后再谈。

  “这根本就是两回事。”老韩认为,葫芦岛项目公司的股权早就转让给了中科金控,股权转让款拖欠已久。葫芦岛被拆那是股权转让给中科建3年以后的事。

  索赔

  葫芦岛被拆除与中科建宣布破产重整发生在同一个月。

  从前期环评报告、海域使用批复到填海施工许可、国有土地使用证,葫芦岛有着一系列相对完备的合法手续。但随着一场“史上最严”环保督察风暴席卷海南,海口市政府在尚未解除《葫芦岛土地出让合同》,未完备拆除手续的情况下,以“排除海口湾海域环境危害,恢复附近海域生态环境”为由突然要求拆除葫芦岛。

  此时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中科建管理人发函,请求相关方面协助停止拆除该岛。函中表示,在海口市资规局等部门尚未就拆除葫芦岛、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等作出正式决定之前,葫芦岛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中汇宏基所有,拆除葫芦岛的行为侵犯了海南中汇宏基合法权益、无任何法律依据。

  且管理人认为,对周边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的认定并无依据,自规局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这也导致这次“拆岛行动”充满争议。

  多位法学家提出质疑:海口市政府以对环境影响为由要求拆除,但政府并没有葫芦岛建设填海后对环境影响的后评价,也没有提出有环境影响的证据。

  “在海口市政府主导下的填海是通过了环评的,而且已经取得了海域使用权。”老韩无法理解,“为什么当时说符合环评的是他们,现在说不符合的也是他们?”

  无论是管理人还是老韩,都无法改变项目被拆除的命运。

  在启动拆岛两个多月后,2021年1月30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才向项目公司下发正式的《关于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函》。该函表示,经研究,海口市政府决定以拆除葫芦岛的方式排除海口湾海域环境危害,致使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将返还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应利息。

  但之后一直未见后续的解决方案。

  2021年11月,中科院办公厅曾专门致函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中科建设参与项目建设暴力强制拆除后的补偿工作,商请海南省政府协调海口市政府,尽快制定该项目强拆后的补偿方案并依法补偿。

  中科院在索赔函中明确将当地政府的拆除行为定性为“强拆”。 但去函至今始终无果。

  上述中科建负责人表示,“我们是正常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的土地,签了土地合同、付了土地出让金,政府拆掉了,是不是要赔偿给我们?”

  这位中科建负责人认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海南政府方面起码要赔偿四五十个亿,但现在一分钱都不赔,这肯定是不行的,问题的根源在这儿。”

  而在浙江中汇的股东们看来,无论索赔结果如何,中科建应尽快偿还拖欠他们的股权转让款。“天底下没有买了股权不付钱的道理。”

  “这边欠我的几十个亿一直不还,那边我每个月还要偿还投资成本带来的高额利息。”老韩说,如果要不回中科建这笔欠款,他的企业将面临“致命的打击”。

  无奈的是,他发现,“没人会去考虑,这会把一个好好的民营企业坑惨拖垮。”无尽的悲凉涌上心头。

  好在中央已经出台了《意见》,他希望借此重获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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