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某等操纵浙数文化(600633)、浙江交科(002061)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已可索赔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浙数文化(600633)、浙江交科(002061)股票被操纵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启动,如果投资者如果因此次操纵受损,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2023年6月6日,证监会对俞国生等操纵浙数文化(600633)、浙江交科(002061)案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俞国生、张一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俞国生、张一苗实际控制使用账户及交易情况
俞国生系野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风集团)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浙江野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风资管)实际控制人,张一苗时任野风资管董事长,其为俞国生女婿。
涉案期间,俞国生、张一苗以个人名义借入配资账户,并实际控制143个证券账户,交易“浙数文化”、“浙江交科”、“浙大网新”等。其中,俞国生、张一苗控制使用“童某青”等67个证券账户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7年7月28日交易“浙数文化”,控制使用“童某青”等36个证券账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5月18日交易“浙江交科”,控制使用“童某青”等33个证券账户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9年1月11日交易“浙江交科”。
二、俞国生、张一苗操纵“浙数文化”情况
(一)俞国生、张一苗控制使用“童某青”等67个证券账户情况
2016年10月31日至2017年7月28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1),俞国生、张一苗以个人名义借入证券账户,并控制使用“童某青”“李某灵”“韩某挺”等67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1)交易“浙数文化”。
(二)俞国生、张一苗控制账户组1实施操纵的总体情况和三个阶段
操纵期间1共计145个交易日,俞国生、张一苗控制的账户组1期初无持股,其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浙数文化”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同时存在日内反向交易、盘中拉抬等手段,直至操纵期间1期末全部卖出“浙数文化”。操纵期间1内,俞国生、张一苗控制账户组1累计买入“浙数文化”201,502,203股,累计买入金额3,662,748,396元,累计卖出201,502,203股,累计卖出成交3,935,985,843元,盈利274,313,073.19元。
三、俞国生、张一苗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5月18日操纵“浙江交科”情况
(一)俞国生、张一苗控制使用“童某青”等36个证券账户情况
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5月18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2),俞国生、张一苗以个人名义借入证券账户,并控制使用“童某青”“何某晨”“陈某夫”等3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2)交易“浙江交科”。
(二)俞国生、张一苗控制账户组2实施操纵的总体情况和三个阶段
操纵期间2共计170个交易日,俞国生、张一苗控制的账户组2期初无持股,其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浙江交科”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同时存在日内反向交易、盘中拉抬等手段,直至操纵期间2期末基本清空“浙江交科”。操纵期间2内,俞国生、张一苗控制账户组2累计买入“浙江交科”261,658,238股,累计买入金额3,663,333,011.57元,累计卖出253,337,359股,累计卖出成交3,678,886,536.46元,盈利102,545,916.82元。
四、俞国生、张一苗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9年1月11日操纵“浙江交科”情况
(一)俞国生、张一苗控制使用“童某青”等33个证券账户情况
2018年5月21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3),俞国生、张一苗以个人名义借入证券账户,并控制使用“童某青”“张某”“邓某”等33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3)交易“浙江交科”。
(二)俞国生、张一苗控制账户组3实施操纵的总体情况和三个阶段
操纵期间3共计161个交易日,俞国生、张一苗控制的账户组3期初持有“浙江交科”8,320,879股,其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浙江交科”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同时存在日内反向交易、盘中拉抬等手段,直至操纵期间3期末全部卖出“浙江交科”。操纵期间3内,俞国生、张一苗控制账户组3累计买入“浙江交科”208,542,533股,累计买入金额2,171,351,363.81元,累计卖出216,863,412股,累计卖出成交2,303,834,342.46元,盈利36,451,611.14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6年10月31日至2017年9月7日期间交易浙数文化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以及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交易浙江交科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许峰律师此前已代理匹凸匹投资者索赔鲜言操纵民事赔偿案、已代理文峰股份投资者索赔徐翔、文峰股份等操纵民事赔偿获得过胜诉判决。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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