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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构监管通报:持续优化监管制度机制,稳步推进公募行业对外开放

鑫普汇信息网2025-01-22 21:35:02财经2
458.vip_开元官方  来源:中国基金报记者张燕北吴娟娟方丽  “外资系”公募基金迎来重磅文件。  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关于稳步扩大金融

  来源:中国基金报记者 张燕北 吴娟娟 方丽

  “外资系”公募基金迎来重磅文件。

  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关于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的决策部署,近期监管层就促进外资新设独资基金公司(以下简称外资新设基金公司)功能发挥、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开展了专项调研,提出了相关支持举措。

  《通报》显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机制,持续优化外资机构在华展业环境,其中“优化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审核”“总结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经验并适时推广”“尽快发布证券基金投资咨询立法”等,引发市场关注。

  不少受访人士表示,《通报》中的举措为外资新设基金公司提供更好的展业环境和机会方面,尤其是外资机构在养老投资领域经验丰富,能在这些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这些举措也能更好引入境外长期配置资金,有助于优质外资机构讲好“中国故事”。

  监管通报

  外资新设基金公司基本情况

  近日,监管层发布名为《持续优化监管制度机制 稳步推进公募行业对外开放》的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关于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的决策部署,近期,监管就促进外资新设独资基金公司(以下简称外资新设基金公司)功能发挥、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开展了专项调研,提出了相关支持举措。

  针对外资新设基金公司基本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行业共有外资新设基金公司6家,整体展业特点如下:一是新设独资基金公司成立时间不长,整体尚处于初创探索期。外资基金公司平均成立时间较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行业占比不高。二是差异化发展初步显现,合规风控记录良好,外资基金公司普遍重视养老和跨境业务,风险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均纳入股东方的全球合规管理,合规风控标准更加严格,投资运作更为审慎稳健。

  同时,《通报》显示,近年来,为更好地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我们持续优化监管制度机制,努力为外资新设基金公司提供更好的展业环境和机会。

  一是引导服务养老金融事业。鼓励外资新设基金公司发挥股东的养老业务特色优势,支持注册FOF产品,为其管理养老目标基金产品积累经验。

  二是推动跨境数据流动试点落地。2024年5月,会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募基金领域数据跨境场景化一般数据清单(试行)》,满足外资新设基金公司部分跨境数据协同需求。

  三是优化证券基金投资咨询相关法规安排。推动解决外资新设基金公司为合格境外投资者(简称QFII)等境外机构及其他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咨询和公募基金投顾的牌照及法规依据问题,允许外资新设基金公司为集团内QFII提供证券投资建议。

  明确未来三方面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透露了下一步监管部门为外资新设基金公司提供更好的展业环境和机会方面的三方面举措。

  《通报》显示,外资新设基金公司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完善行业生态建设、构建差异化发展格局的有益补充。下一步,监管层将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机制,持续优化外资机构在华展业环境。

  一是优化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审核,在评估管理人相关专业能力时,对实际控制人旗下养老目标基金等养老资管业务规模超200亿元的各类内外资公募基金管理人,设立满两年后,将其公募产品管理规模(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与其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

  二是总结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经验并适时推广,继续做好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募基金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经验总结,结合试点实践进一步优化完善数据清单,适时将试点经验推广到其他自贸区。

  三是尽快发布证券基金投资咨询立法,为外资机构申请相关牌照夯实法规依据,更好引入境外长期配置资金,鼓励更多优质外资机构讲好“中国故事”。

  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此次《通报》发布之后,外资新设基金公司非常振奋,未来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外资新设基金公司尤其重视的是养老投资业务。目前已展业的六家新设立外资基金公司,股东在海外市场多拥有较丰富的养老投资经验,在管产品规模较大。例如,富达的目标日期基金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居于市场前列。但鉴于新设立的外资基金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规模普遍不大,满足现行的资质要求开展养老基金业务仍存在挑战。

  2018年发布的《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对管理养老目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提出如下要求:除了成立满2年、治理健全稳定之外,要求最近3年平均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不含货币市场基金)在200亿元以上或者管理的基金中基金业绩波动性较低、规模较大。

  截至目前,对于新设立的外资基金公司来说,非货规模超过200亿元这一要求较具挑战性。若能将实控人的相关产品合并统计,新设立外资基金公司或能提早启动养老基金业务。记者了解到,外资机构对这一项业务资质非常关注,部分机构已密集内部研讨。另有外资机构人士表达感觉“充满了希望”。对于仍处于起步阶段的外资机构来说,扩大产品线或者业务范围无疑能减轻“创业初期的经营压力”。

  一位外资新设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外资公募在国际养老金投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服务过许多全球养老金,养老基金设计和管理经验都比较成熟。养老目标基金通常采用FOF运作方式,通过多元资产配置和专业管理,这一点也是外资资管机构更为擅长的领域,外资公募可以更多丰富养老目标基金的产品线,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和投资期限的需求。

  “监管鼓励外资参与养老基金业务,可促进养老产品多元化。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养老问题为社会带来压力。解决养老问题则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机遇。资本市场也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工具和方法。外资在海外市场管理养老基金的经验,与中国市场的特殊需求相结合有望带来差异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另一位外资新设基金公司人士也表示。

  养老目标基金之外,跨境数据流动和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亦关乎外资在华展业的核心要点。未来总结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经验并适时推广,也将给外资新设基金公司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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